中国苏州灵岩山寺住持--明学法师简介

 

发布: 2015-09-09 14:01:36   作者: 加拿大中华寺   来源: 加拿大中华寺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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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  明学法师,浙江湖州人,生于1927年阴曆二月初八日。法师于1947年8月,离开家乡到灵岩山寺修习念佛法门;1948年农历二月依普陀山三圣堂真达老和尚披剃出家,同年在南京宝华山受比丘戒。1949年4月至11月去福州舍利院拜慈舟老法师学习戒律。1956年9月至1959年7月在北京中国佛学院就读,毕业后仍回灵岩山寺任监院。1978年11月,中国佛协赵朴初居士专程上灵岩山寺视察,提出要恢复灵岩山寺,不久苏州市政府将灵岩山寺归还佛教界管理。1979年底,明学法师回到梦魂萦绕的灵岩山寺。1980年3月18日赵朴初居士第二次上灵岩山寺视察。鉴于寺院受“文革”影响,后继无人,明学法师发心创办僧伽教育,培养僧才,向朴老请示。朴老表示大力支持,并亲自拟定、题写了“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”的校名。经过筹备,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于1980年12月10日正式开学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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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  为了重振灵岩山十方净土道场,明学法师将印光法师制定的“五条常住规约”作为灵岩山寺共住的核心规约;坚持不做经忏、不收徒、不传戒、不举办讲经法会,坚持十方丛林制度。 明学法师作为佛学院常务副院长,始终将培养僧才放在最重要的位置,在招生时,强调要把信仰放在第一位,他说:“一个出家人,若无坚定信仰,那么他学的知识越多,对于佛教越是不利”;故而,录取学僧的首要条件是:要有坚定的佛教信仰,坚定的道心,严守戒律。在此基础上,经过佛学院的学习深造,将来才可能成为弘扬佛法、续佛慧命的栋梁之才。明学法师还将“学修一体化,学僧生活丛林化”作为办学宗旨,坚持学宗天台,行归净土。要求每个学僧解行并重,勤修三业;务必做到素食、僧装、独身,凡有犯者,一律劝退。学僧每天必须参加早晚课诵,早、午二餐集体过堂用斋;周六下午参加“出坡”等公益劳动。学院规定:每年腊月初一至廿一日,学僧必须随常住各寮僧众参加廿一天的精进佛七共修活动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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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  佛学院开办至今已有三十一年,培养出不少德才兼备的僧才,共有360名毕业生分配到各地从事法务,利乐有情。这些学僧中,有的担任中国佛协理事、常务理事,地方佛协的会长、秘书长,有的担任寺院的住持、监院或佛学院的院长,有的分别赴美国、英国、新加坡、菲律宾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弘扬佛法,利乐有情。

     

      明学法师继承了灵岩山的优良传统,不仅生活俭朴,而且对名和利也看得很澹,并且常常教育僧众要澹泊名利;他曾说,人生最痛苦的是争名夺利,一个人往往会因争名逐利而荒废道业,甚至走上邪路。他还说:“出家人只要真心修持,该有的自然会有,若福德、因缘不具足,你想得到的东西,求也求不来”。作为着名寺院的住持方丈,明学法师担任的职务很多,但他却不以为然。他在寺内或外出法务时,常常有人给他供养红包,倘若据为己有也无人过问;可是他看得很澹,收到红包连看都不看,便让侍者拿去上缴库房。不仅这样,他还常把自己节省下来的钱拿出来,以灵岩山寺的名义捐赠给灾区。明大和尚言传身教,如今虽已九十高龄,按常理完全可以在招待客人的小斋堂用膳,而他却在大斋堂与全体僧众一起过堂进餐。常住僧众时时劝他到小斋堂吃饭,他却说:“出家人不能贪图享受,否则就会妨碍修道”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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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  古德云: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”。明学法师正是遵照印光法师的教诲,本着全体佛教的观念及菩萨的四弘誓愿,以勤劳刻苦、澹泊名利、坚忍不拔的精神,致力于净土宗的弘扬,并与人间佛教相结合。他以身作则,言传身教,领众修习;几十年如一日,从而使灵岩山寺道风大振,香火旺盛。在灵岩道风的召感之下,慕名前来参学和修习的僧人越来越多,在这里 ,很多前来修学的僧人和信众会受到净土道场纯正道风的熏染,身心得到净化和安住。灵岩山寺的生活条件虽然不算好,而居住的僧众常年在150单左右;每天坚持早晚课诵,半月诵戒,念佛堂常年“佛七”等,其摄受力量,不言而喻。

     

      加拿大多伦多中华寺照续法师,乃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研究生毕业,法师秉承灵岩道风,精进淨土念佛法门的传统;为方便海外信众步入学佛正轨,特别聘请明学大和尚为加拿大多伦多中华寺淨土法门导师,以昭感信众,广播法益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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